2026年8月15日,中国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新法典将此前分散在环境保护法等十部法律、上百件行政法规和上千件地方性法规中的规则整合为统一的法律体系,标志着中国生态环保立法进入“法典化”时代。对于与中国供应链紧密相连的泰国出口商而言,这不仅仅是一次法律更新,更意味着环保合规正从“锦上添花”的企业社会责任议题,转变为能否继续留在中国供应链中的硬性门槛。
《生态环境法典》由中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审议通过,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被认为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综合性法典。法典共分五编,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全文共计1242条,整合了此前30多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以及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的内容。法典施行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十部原有法律同时废止。值得注意的是,8月15日同时也是中国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官方将法典施行时间选在这一天,被视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安排。
从内容上看,《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污染防治编覆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以及新污染物等几乎全部污染类型,细化了污染防治标准和管控要求,并填补了光污染、电磁辐射等此前缺乏专门立法的领域空白。而绿色低碳发展编则首次以法典形式,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制度安排纳入国家基本法律框架,推动中国的“双碳”工作从此前以政策引导为主,转向以法治强制约束为主。这意味着,与中国供应链存在关联的境外供应商,包括原材料、工业零部件、包装材料、电子产品、电动汽车零部件以及食品等领域的出口商,未来需要更系统地证明其生产工艺符合中方更严格的环保标准,才能继续获得订单和维持供应商资格。
值得关注的是,法典专设法律责任编,统一规定了追责期限、新旧法律适用规则、责任折抵、按日连续处罚等制度,以强化执法刚性和企业违法成本。同时,法典明确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纳入基本法律框架:电器电子产品、机动车、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如果未按规定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且拒不整改,最高可被处以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分析人士认为,这类条款将进一步压实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促使包括泰国供应商在内的境外企业提前完善产品回收、环境信息披露等配套机制。
对泰国而言,这一变化的影响尤为直接。泰国是中国在东南亚重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国,大量泰国出口商——无论是直接向中国出口,还是作为中国品牌电动汽车、电子产品等最终产品供应链中的二级、三级供应商——都可能被要求提供碳足迹、能源使用效率、废弃物处理以及原材料来源等方面的可信数据。分析普遍认为,如果泰国企业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合规证明,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甚至被排除在供应商名单之外;而由于缺乏专职人员、技术能力和碳核算经验,中小型制造企业受到的冲击可能更为明显,即便它们并非直接对华出口,只要产品最终流入面向中国市场的生产网络,也难以置身事外。
面对来自中国及其他主要市场的环保合规压力,泰国进出口银行(EXIM Thailand)已发出预警,提醒出口商如不加快适应趋严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规则,将面临失去订单和主要市场准入资格的风险。该行同时表示,将扩大对出口商的可持续发展融资支持,包括提供利率低至2.75%的绿色贷款,并协助企业建立ESG信息披露和报告体系。相关分析指出,美国、欧盟与中国三大市场合计占泰国出口总值逾四成,而这三大市场都在不断提高环保、碳排放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标准,可持续发展合规能力正逐渐成为企业能否继续获得订单、进入高附加值市场的“出口通行证”。
业内人士同时指出,环保合规压力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尤其是对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但对能够提前布局、加快转型的泰国企业来说,绿色合规能力也有望转化为新的竞争优势。随着碳足迹核查、减排技术、能效提升、废弃物回收利用、环境监测以及低碳制造服务等领域的市场需求扩大,相关产业链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随着中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泰国出口商能否及时完成从“合规意愿”到“合规能力”的转变,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未来能否继续稳固地嵌入中国主导的区域供应链体系。
从更宏观的双边经贸背景看,中国是泰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泰国也是中国在东盟内位居前列的贸易伙伴,中国长期是泰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吸纳了泰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四成以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以来,中泰贸易往来进一步密切,双边贸易额维持在千亿美元级别。在此背景下,中国以法典形式全面收紧环保监管,意味着未来中泰经贸关系中的绿色合规议题将更加突出,泰国出口商、行业协会与监管部门需要共同应对由此带来的规则调整与市场准入压力。